通知公告
新疆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做好我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为确保推免接收工作公平公正,根据《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号)、《新疆师范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接收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考查、客观评价”的原则。坚持以德为先,将思想品德考核置于首位,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综合考量。对于思想品德考核未达标者,一律不予接收。
(二)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健全”的原则。各部门、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确保接收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三)坚持“全面考核、科学选拔,保证质量”的原则。各学院要构建科学评价体系,合理设定指标权重,综合评估学生各方面表现。面试内容既要涵盖专业素养及创新潜能,也要包含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
二、组织管理
(一)推免接收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落实研究生推免接收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研究生推免复试工作,学院成立推免接收工作领导小组。
(二)材料审核专家组
学院应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负责对推免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客观独立打分,加强对推免生在遴选推荐阶段中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进行复核。
(三)面试专家组
学院成立面试专家组。面试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含组长),面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实施面试考核。
三、接收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具有推荐免试授权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三) 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及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本科在读期间无纪律处分。
四、接收程序
(一)材料审核
由材料审核专家组组织实施。专家须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相关记录、审核意见、打分材料等由学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我校外的推免生需提交以下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审核的具体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外语四、六级成绩单、普通话等级证书;
4.各类获奖证书及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和科研潜力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复印件;
5.《新疆师范大学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6.《新疆师范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核表》。
(二)综合面试
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复试采取以下的方式。
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面试成绩)。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计入面试成绩,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评(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能力考核(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重点考查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
五、录取规则
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20%+面试成绩*80%。
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评委当场评分。录取分专业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示
学院复试结束3日内,在学院官网公示推免生专业复试成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拟录取专业代码、拟录取专业、总成绩等。
七、接受监督
(一)面试过程中,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推免录取后受到纪律处分或研究生入学时仍处于纪律处分期内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推免接收工作应坚决反对并抵制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为确保推免接收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推免接收工作期间,我校随时接受咨询和监督!
学院纪检委监督电话:0991-4112768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2026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