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公示
作者: 时间:2026-03-11 点击数: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新师校发〔2024〕54 号)及《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经学生自愿申请、资格审核、面试考核等环节,结合我院转专业接收计划,现确定徐贝羽等30名同学为拟转入我院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下表)。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录取学生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等方式向我院实名反映。
联系地址:温泉校区文科4号楼320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4112771
联系人:陈晓艳
新疆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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