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体系,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新师校发〔2024〕54号)的文件要求,中国语言文学学院特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国栋、徐军华
成员:程瑶、廖新华、艾克拜尔·吐尼亚孜、魏娜、宋瑞、杨月梅、陆琳、李梅、李洁、潘丽、尼扎米丁·尼亚孜、马建
联系人:董芳芳
工作职责: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转专业方案的制定、组织并监督转专业工作的实施、审批学生转专业申请及安排转专业考核等工作内容。
二、基本条件
1.适用于本科一年级、二年级在籍在校全日制学生。
2.学生需具备良好的语文基础;同时对汉语言文学相关知识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和专长。
3.学习优秀。申请学院内转专业学生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同一年级专业或班级前40%,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专业或班级前20%。
4.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且符合《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中的相关规定。
5.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如定向生、特培生等;
(2)艺体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互转的;
(3)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
(4)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5)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已进入退学处理程序的;
(6)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
三、接收计划
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变化、学院教学资源配置情况、人才培养质量、专业建设与长远发展规划,中国语言文学学院计划接收转专业学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同批次、同语种当年计划总人数的10%。二年级学生转入后须留级,一年级学生转入后随同年级学生学习,无须留级。维吾尔语专业依照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要求,不接收计划外转专业学生。
专业 | 2025年计划转入学生数 |
汉语言文学 | 24 |
汉语言 | 4 |
四、考核内容
1.专业知识考察:着重考察学生的中国语言文学学科知识,包括其对文学史、文学理论及语言学相关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2.专业兴趣与规划:考察学生的兴趣专长,评估学生的文学素养,了解学生的专业学习规划,关注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3.综合能力:结合学生的考核情况、科研成果与实践经历,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及其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沟通表达能力。
五、考核方式
1.材料初审
审核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基本条件,初审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通过初审的学生将进入笔试和面试环节。
2.笔试面试
转专业考核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侧重专业知识考察,面试侧重专业兴趣规划与综合能力考察,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对申请转专业学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计划数为止。
六、考核安排
1.初审阶段:学院教学研究办公室在学校通知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核转专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2.笔试和面试阶段:学院教学研究办公室将于初审工作
结束后第一时间向申请转专业学生发布笔试和面试通知。
七、结果公示
学院将对通过考核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转入学生名单报送学校审批。
八、纪律要求
学院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考核,认真选拔,接受师生监督。对转专业中的违规行为及涉嫌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及部门责任,并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情节严重者,将按管理权限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九、咨询服务
时 间:2025年2月19-28日(工作日)
地 点:温泉校区文科4号楼320室
联系人:董芳芳老师
联系电话:0991-4112771
QQ工作群:833423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