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2020年春季实习支教学生进行成绩考核及总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04 浏览次数: 378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要求,根据《新疆师范大学春季学期教学工作方案》要求,教务处针对2020年春季实习支教班级先后制定颁发了《关于指导教师就2020年春季实习支教学生开展线上指导工作的安排》和《关于2020年春季实习支教学生继续开展教学技能训练的工作方案》,紧密围绕师范生师德的培养教学技能的提升、自主学习能力的训练等内容,持续开展线上线下“练兵”,确保“停课不停练”,实现了线上线下授课的多元化训练。现就2020年春季实习支教学生的成绩考核提出以下要求:

一、基本要求

疫情期间请各学院保障学生的切身权益为根本做到实习支教学生成绩的公平公正,严格按要求开展好此项工作。由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领导组长,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远程指导教师、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班主任及系主任等为组员的考核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不低于三人的学生授课技能展示评定小组(由具有中级职称、教龄三年以上的教师担任小组成员,并确定一名小组长)开展对实习支教学生的授课技能评定,学生的最终成绩在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完成认定。

二、考核时间

  20206月1日-6月20日

三、考核方式

学生成绩考核按照线上技能训练手册、授课技能展示两块进行评定。具体方式如下:

1.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工作手册中的任务目标占总成绩的60%。

考核内容为模拟授课15%”;“线上集体备课15%”;“观摩课、观摩视频10%”;“微课制作10%”;“阅读书籍、观影、考勤及日常表现10%”。此项分数具体由远程指导教师、实习支教带队指导教师在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评定。

2“授课技能展示”占总成绩的40%。

具体考核方式学生提前准备三份本专业教案设计(一课时),由考核小组组长随机抽取一份教案,授课学生按照抽取的教案进行授课,授课时长不低于30分钟。考核小组根据学生授课情况进行评定。鼓励学生以同课异构的方式进行。

四、其他情况说明

  1.中国语言文学院维吾尔语专业实习学生的考核方式由学院按照实际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方案需提前上报教务处进行备案。

2.自主实习的学生实习成绩按照学院30%,实际工作单位70%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学生日常表现、模拟授课两部分

3.本学期实习支教时间截止到6月10 日,实习支教总结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见附件6-10),学院推荐优秀个人需报送个人总结(内容不少于2000字)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指导记录等)6月25日前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2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王阿盟老师OA。

4.各学院须在6月1日前将学院实习支教学生成绩考核领导小组和学生授课技能评定小组分配名单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教务处

                                                 2020年5月26



(新)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实习成绩鉴定表.docx

附件3: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工作手册.docx

附件5:实习支教学生成绩表.xls

附件6:新疆师范大学优秀实习支教学生名单.xls

附件8:新疆师范大学实习支教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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